4月14日, 奥联电子 (300585)发布2025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7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6%;归母净收入自上年同期亏损851万元变为亏损6970万元人民币,亏损额进一步扩大。
奥联电子 表示,面对汽车电子行业的激烈市场竞争,公司持续深耕主业,重点关注产品创新与技术升级,积极拓展市场并深化客户协同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同时,公司深入推进降本增效专项工作,提升生产经营效率与组织效能,强化成本费用精细化管控,并加大对分子公司的管理力度,以持续优化子公司资产结构,逐步改善整体经营成效。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出现较大幅度变动,主要是由于公司针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尽管面临挑战,但公司的主要业务和核心竞争力并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重大风险。报告中还详细披露了公司在市场拓展、大客户协同合作、技术创新及组织效能提升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情况。
奥联电子 表示,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部分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流失,截至本站告披露前,相关案件已经有部分达成和解。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保持与法院、投资者沟通,积极推进后续案件处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降低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等有关规定,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案件情况及历史案例等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基于一定的前提条件下对案件整体预计负债金额进行了合理预估。由于相关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预计负债发生影响。
案情回溯,2024年4月7日晚, 奥联电子 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 奥联电子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奥联电子 披露的胥明军在钙钛矿领域的业绩存在误导性陈述。关于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主要业绩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关于胥明军及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奥联电子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造成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含: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