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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利源股份、中信建投等被华银基金起诉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15 3:12:0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利源股份】 【华银基金】 【中信建投】 【新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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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眼查数据显示,目前,华银基金(原北信瑞丰基金)在 吉林省 辽源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 中信建投 证券(601066.SH)、 利源股份 (002501.SZ)等多方告上法庭。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将于4月21日开庭审理。此前已经有新沃基金以未披露重大事项对 利源股份中信建投 证券发起了诉讼,不过该诉讼二审已败诉。

   利源股份 职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公司已登记了北信瑞丰基金的诉讼,未披露是因为没有达到披露标准,一切以公告为准。”

  参与定增损失悲惨

  2017年1月20日, 利源股份 发布了30亿元的定增上市公告。公司以11.38元/股的价钱向8名机构投资者发行2.64亿股,募集资金30亿元人民币,用于投资轨道车辆制造及铝型材深加工建设项目27亿元和偿还银行借款3亿元人民币。此次定增的保荐机构为 中信建投 证券。

  公告显示,华银基金获配5.85亿元人民币,新沃基金获配3亿元人民币。另外还有前海开源基金获配3亿元人民币,财通基金获配3.15亿元人民币。8家机构获配的股票限售期12个月,在2018年2月26日之后可以进行减持。

  但定增股票解禁之后, 利源股份 股票价格一直处于低于机构定增价格的状态,其实不断阴跌。直到2018年7月28日,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的监察管理函,提示公司大股东存在质押风险。公司第壹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企业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其中王民质押172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8%;张永侠质押9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8%,王民及张永侠所持有的企业股份几乎全部被质押。另外,公司第壹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企业股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受此利空因素的影响,从2018年7月28日起, 利源股份 股票价格7个交易日下跌超40%。2018年8月6日,公司股票价格收报3.73元/股,较2017年的定增价跌去了近7成,参与定增的机构损失悲惨。

  华银基金用来参与此次定增的北信瑞丰基金-华融融汇54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曾在2018年解禁后进行减持,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仍持有2287.8万股。根据2026年4月13日1.85元/股的收盘价,这2287.8万股累计浮亏已超2亿元人民币。

  定增进程中涉财务做假被罚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 利源股份 在2015年至2018年存在财务做假行为,被监管层处罚。同时被处罚的还有保荐人 中信建投

  2020年7月, 利源股份 因未及时披露大股东股份质押冻结及重大债务逾期等事项受到吉林证监局处罚;2022年9月, 利源股份 又收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查实公司2015年至2018年年报中营业收入、货币资金、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利润总额等项目虚假记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2022年10月出具正式行政处理决定书,2022年11月25日,吉林证监局发布4份警示函,因在保荐 利源股份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执业进程中,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且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中信建投 及其2名保代、当时担任内核责任人被分别出具警示函。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至2017年, 利源股份 虚构销售回款,造成2015年至2017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9.29亿元;2015年至2018年累计虚增在建工程62.84亿元人民币,这部分虚增的在建工程在2017年至2018年逐渐被转入固定资产,造成2017年和2018年固定资产虚增,而其同时又将虚增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2015年至2018年分别虚增利润2.11亿元、2.73亿元、1.95亿元、1.12亿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6.97%、41.57%、30.45%、2.77%;2015年至2017年虚增银行存款,分别为1.86亿元、0.74亿元、2万元。

  新沃基金二审已败诉

  在 利源股份 因未及时披露大股东股份质押冻结及重大债务逾期等事项受到吉林证监局处罚后,2021年7月,参与定增的新沃基金就对 利源股份中信建投 证券发起了诉讼。

  在判决书中,新沃基金表示,在 利源股份 发布《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后,公司股票价格开始断崖式下跌,尔后一直维持在较低的水平。2020年7月28日,吉林监管局向 利源股份 出具《行政处理决定书》。

  同时,新沃基金表示, 中信建投 作为定增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未对本次定增股票的发行尽到勤勉、督导义务,未能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揭露公司股份质押重大事项,出具的报告使得新沃基金对利源的实际情况发生误导。 中信建投 在工作上的严重失职行为与新沃基金因 利源股份 的虚假陈述行为而遭受的巨额损失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 利源股份 依法应当赔偿给新沃基金所造成的1.95亿元损失, 中信建投 因其存在严重过错亦应当对新沃基金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新沃基金的这一诉讼二审已经败诉。2024年9月,法院裁定驳回新沃基金的起诉。同月,新沃基金再次上诉请求撤消一审判决并重审。2024年12月3日, 利源股份 收到省高院送达《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新沃基金的上诉理由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上诉。 利源股份 最新公告显示,目前新沃基金申请再审。值得强调的是,对于新沃基金的这一诉讼, 中信建投 在公司财报中并未提及。

  公开资料显示,华银基金(原北信瑞丰基金)建立于2014年3月17日,由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分别持股60%和40%。2025年11月19日,北信瑞丰基金发布更名公告,该公司名称由 “北信瑞丰基金”更改为“华银基金”。在新沃基金同类诉讼二审败诉后,华银基金仍于近期提起诉讼,其相关考量引发关注。《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事采访华银基金相关人士,未获得具体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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