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 哈密市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哈密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 与 数据安全 管理规定、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征信管理规定和反洗钱管理规定等许多问题,被中国人民银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分行警告并处罚款383.6万元。
同时,当时担任 哈密市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有关人员梁某鹏因对上述单位违规行为中的“违反 网络安全 与 数据安全 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当时担任 哈密市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管理部有关人员袁某因对单位“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皆被处以罚款1万元。
目前,该行官方网站尚未公布对上述违规行为的具体整改措施。
据企业预警通数据统计,2025年全年,城商行被开出机构罚单276张,罚没金额约2.98亿元人民币。
另外,根据2025年12月1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移动金融App自律检查情况通告》, 哈密市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 哈密市 商业银行”App因在2025年9月的非现场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合规问题而被通报,截至2025年12月16日,该App已基本完成整改。
资料显示,哈密商行建立于2007年9月,是 哈密市 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金14.22亿元人民币。共设1家分行、1个营业部和28家支行(乌鲁木齐9家,哈密19家),构成哈密和乌鲁木齐两地经营格局。截至2025年末,资产总金额达636亿元人民币。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分行、哈密商行官方网站、企业预警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