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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函】厦门象屿股份被出具警示函,涉未按规定履行信披义务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21 11:20:36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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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鲸新闻4月21日讯,不久前,厦门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 厦门象屿 股份有限公司、邓启东、齐卫东、林靖、廖杰。

  决定书显示, 厦门象屿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对有关供货商提供财务资助,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邓启东作为 厦门象屿 当时担任老总、齐卫东作为公司总经理、林靖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廖杰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根据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厦门证监局决定对 厦门象屿 、邓启东、齐卫东、林靖、廖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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