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 (002023)4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已就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青岛海岳及马晓力等人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及侵害股东知情权纠纷提起诉讼。
海特高新 表示,青岛海岳作为华芯科技的股东,所派驻的董事及其它顶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进程中存在严重损害华芯科技合法权益的表现,不仅直接侵害了华芯科技的经营权益与资产安全,也造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在对华芯科技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受到影响。
公司诉请判令马晓力(系海岳产投法定代表人,海岳控股委派华芯科技董事)、海岳控股、海岳产投、刘杏村(海岳控股法定代表人,海岳控股委派华芯科技董事)、孙丽丽(华芯科技财务总监)、王丽卿(海岳控股委派华芯科技董事)和肖书强(海岳控股委派华芯科技董事)停止侵害公司股东利益,并请求判令马晓力等连带赔偿因其5人作为华芯科技董事、高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给股东 海特高新 造成的股东利益损失。同时,公司请求判令海岳控股、海岳产投因指示马晓力等人从事损害 海特高新 股东利益的表现,承担连带责任。
另一起案件中,公司请求判令华芯科技等向 海特高新 提供相关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及会计凭据,并判令 海特高新 及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前往华芯科技办公现场查询相关报告及凭据等,并同步复制其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海特高新 表示,青岛海岳及马晓力等人实施了系列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原告作为华芯科技股东的权利不能正常行使,严重损害了原告股东利益:2023年11月,海岳控股在完成股东变更、公司更名后,违反相关约定,谋取华芯科技公司控制权,其不正当手段包含通过非法方式强行接管华芯科技,强行通过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修订华芯科技公司章程,违法作出剥夺 海特高新 应当享有的股东权利等。
海特高新 表示,华芯科技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作为华芯科技股东的权利不能正常行使,严重损害了公司股东利益。青岛海岳及马晓力等人不配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基于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目的实施相关程序的事宜,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造成重大但不广泛的影响。
对于青岛海岳及马晓力等人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仲裁判决及有关规定的表现,和对于给公司及全体上市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依法主张合法权益,最大水平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依当前工商登记,公司持股华芯科技31.41%股权,拟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投资亏损。
1月29日晚间, 海特高新 披露2025年业绩预告,公司全年归母净收入或由盈转亏,预计亏损额达3.9亿元—5.8亿元人民币。
业绩亏损的核心起因是资产减值计提及预计投资亏损,公司拟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投资亏损对归母净收入影响约6.2亿元人民币,其中拟对参股的华芯科技计提的股权减值及预计投资亏损达4.6亿元人民币。这家曾被 海特高新 引以为傲的第叁代半导体企业,成为公司2025年业绩拖累。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1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14%—21%。剔除相关资产减值及预计投资亏损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预计为1.15亿元—1.5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6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