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4月22日, 沧州明珠 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审批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61.08%,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9.6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余额为371,900万元人民币,均为对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45.43%,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4.09%。除此之外,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