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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合同】涉及重大合同未披露、虚增利润等多项违规,ST达华及五名时任高管合计被罚1780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24 20:00:0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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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ST达华(002512)发布公告,公司因违规行为被罚600万元人民币,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陈融圣被罚350万元人民币,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高利被罚280万元人民币,当时担任董事兼财务总监王景雨被罚250万元人民币,当时担任董事兼总经理曾忠诚被罚220万元人民币,当时担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启清被罚80万元。

  经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约定向昆山之奇美采购偏光板自动贴合机与玻璃基板洗净机,合同总金额7.9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7%。2023年8月1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解除合约。然而,公司迟至2026年3月27日才披露公告,对上述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作出补充披露。同时,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另外,公司2023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2023年在尚未转移子公司控制权的情景下提前确认两家子公司处置收益,造成公司2023年报虚增利润611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7.33%。

  而且,公司福米产业园福美显材贴合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福米模组项目未能正确核算工程停工与土地出售事项,造成公司2023年报虚增利润246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99%。

  2025年前三季度,ST达华实现收入13.30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1.03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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