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 濮耐股份 (002225)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 辽宁省 营口市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营检刑诉[2026]4号),公司作为被告单位,被指控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涉案金额按公告披露日即期汇率折算为598.47万元。目前案件处于收到起诉书阶段,尚未收到法院传票,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本次案件公诉机关为 营口市 人民检察院,被告单位包含 濮耐股份 、营口万华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分别为 濮耐股份 钢铁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海外营销部部长祁永生、海外营销部副部长孟秋凤、海外营销部单证科科长姚书阳,和万华物流法定代表人王丽波。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23年10月之前, 濮耐股份 采购生产镁碳砖的原料天然鳞片石墨,发往其全资子公司濮耐美国股份有限公司等海外子公司,期间一直使用天然鳞片石墨对应的税则号列2504101000申报出口。2023年10月2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明确我国自2023年12月1日起,对天然鳞片石墨未经许可不得出口,经审查准予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
在出口管制政策实行后,祁永生、孟秋凤、姚书阳根据海外子公司生产需求,于2023年11月安排出口一批天然鳞片石墨至濮耐美国股份有限公司。期间,有关人员接受万华物流建议,改用无需出口许可证的其它粉末状天然石墨税则号列2504109900申报出口。尔后,上述人员持续默认、纵容并委托万华物流沿用该税则号列申报、完成检验。
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期间, 濮耐股份 通过上述违规方式,累计出口天然鳞片石墨1243.55吨,其中通过万华物流申报890.8吨,所有涉案物品均发往公司海外全资子公司。
经鲅鱼圈海关缉私分局侦查终结, 濮耐股份 、万华物流及上述四名被告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2025年5月至9月,鲅鱼圈海关缉私分局已对祁永生、孟秋凤、姚书阳、王丽波四名被告人执行逮捕。
营口市 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 濮耐股份 、万华物流及相关被告人违反海关法规,未经许可采用伪报品名的形式,逃避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监管,走私出口天然鳞片石墨,事情严重,应当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濮耐股份 表示,公司具备完善的治理结构,本次诉讼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团队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由于案件尚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确定,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