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30日讯,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违规开展总行禁止办理的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房地产贷款管控严重不审慎,融资担保中心合作业务开展不审慎。
针对上述非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95万元。对当时担任该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总经理张景丽、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李凌分别给予警告处罚;对当时担任该分行公司金融一部公司客户经理、副总经理(主导工作)石海斌,公司金融一部公司客户经理柴洪波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