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5月2日讯,最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盘古创富(北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书显示,盘古创富(北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行为:未对部分投资者履行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及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盘古创富(北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