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 沃格光电 (603773.SH,江西 沃格光电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方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称,江西 沃格光电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沃格光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及持股5%以上股东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52026002号、证监立案字025202600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易伟华、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立案。
公司强调,本次立案侦查系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方的调查,与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活动无关。
根据公司最新披露的持股比例来看,易伟华持股比例为28.57%,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25%。
资料显示,江西 沃格光电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在新余成立,2018年正式登陆上海证交所主板。目前,沃格已形成覆盖光电玻璃精加工、玻璃基Mini/Micro LED ,和玻璃基高算力芯片载板、射频器件玻璃基板、光通讯模块玻璃基板等多领域的产品体系。 沃格光电 产品和技术开发应用主要包含三大板块:第壹是以 沃格光电 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主体的传统业务,包含显示面板相关玻璃精加工和显示器件产品业务;第贰是以江西德虹显示为经营主体的玻璃基新型显示业务;第叁是以湖北通格微为经营主体的玻璃基线路板和玻璃器件产品在泛半导体行业的应用。
沃格光电 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48%;归母净收入亏损5110.3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2409.69万元;扣非净收入亏损5644.7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2815.96万元。
值得强调的是,在今年2月4日,上海证交所曾对 沃格光电 下发监管警示函,指出公司及其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龚庆宇2月2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提问时,关于“商业航天”和“脑机接口”两个热点概念的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发生误导。
从回复的内容来看,在商业航天方面,公司曾声称其CPI膜材及防护镀膜产品已实现柔性太阳翼基材的“在轨应用”,并称公司为国内少数具备全产业链能力、技术领先且产业化经验成熟的企业。后续补充说明却表明:所谓“在轨应用”仅涉及单颗卫星,相关订单占营业收入比例不足0.1%,后续订单存在高度不确定性。公司亦承认,“行业领先”等判断仅为基于自身技术的自主评价,缺乏第叁方权威依据。
关于“脑机接口”,公司的回应暗示其微流控生物芯片研发“即将进入量产出货阶段”。事实则是,公司在该业务中仅饰演玻璃基板等基础结构件供货商的角色,其实不涉及核心的芯片设计与制造。该业务2025年度销售收入仅10.79万美元,占整体营业收入比例极低,且产品实际应用于 体外诊断 领域,与“脑机接口”技术并无直接关联,目前也未发生相关商业化收入。
相关内容发布后,公司股票价格于2月3日涨停。在经过监管督促之后, 沃格光电 于2月3日盘后才澄清。
上海证交所指出, 沃格光电 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应未能准确、完整地反映相关产品的具体应用、发展阶段、销售规模及对公司经营的实际影响,亦未充分提示业务不确定性,直至监管介入后方进行补充说明。上述行为可能造成投资者发生误判,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秘书龚庆宇作为信披事务直接责任人,被认定未勤勉尽责。交易所要求公司及董监高全面整改,并提交经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截至5月14日收盘, 沃格光电 报83.32元/股,下跌幅度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