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在2026年5月25日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高磊因内幕交易行为受四处罚。
2024年7月17日盘后,相关公司披露更正公告对2024年第壹季度报告财务数据进行更正。高磊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黄某安存在接触,利用内幕信息在2024年7月3日至9日间,通过其控制的淮安相兑弘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卖出相关公司股票共802万股,卖出金额1.12亿元人民币。私募基金产品交易避损约876万元人民币,高磊控制相关公司以咨询服务费名义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获取利益约46万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认定高磊的表现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46万元人民币,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也没收淮安相兑弘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违法所得8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