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恩施监管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理信息,剑指湖北利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湖北利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非法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到位、风险分类不准确。
针对上述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恩施监管分局对其罚款40万元人民币,对刘福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人民币,对方兴予以警告。
据天眼查,湖北利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2011年,位于 湖北省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24866.6621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21195.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