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6月18日讯,不久前,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 江苏索普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 江苏索普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造成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代财务总监陈志林,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崔坤族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犯罪行为,江苏证监局对 江苏索普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林、崔坤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