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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买就下车!-起底-VIP客户回馈团-黑幕 - 文旅部点名多家头部险企,谁在收割中老年投保人?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18 17:44:1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保险公司】 【旅行社】 【投保人

  当你作为“VIP客户”享受着保险公司提供的“回馈之旅”,在异国他乡被关进购物店,导游恶狠狠地要挟“不买就滚下车”时,所谓的金融尊享服务瞬间变成了令人窒息的噩梦。

  广东的赵女士直到今天还记得爸妈从某出境旅游VIP团回来后缄默寂静不语的样子。两位老人被关在珠宝店里整整三个小时,最终刷掉一万多块钱买了条标价虚高的项链才被“放行”。而这一切的邀约者,竟是他们投保多年的那家保险公司业务经理——“刘经理说了,这是公司给老客户的免费福利,不去白不去。”

  最近,文化和旅游部2026年发布第叁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规组织“保险团”涉嫌强制购物、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案例占比超半数,涉及合众人寿等许多家险企公司。记者梳理发现,2026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已在两批问题案例中累计披露多起类似案件。保险客户团,这个披着“客户回馈”外衣的隐秘角落,正沦为强制消费的高发重灾区。

  出境“赌团”模式疯狂收割保险客户

  所谓“赌团”,是旅游行业的一个灰色术语——旅行社以远低于成本的团费甚至“零团费”揽客,赌的就是游客在购物店里的消费返佣。而当这套模式穿上“保险专属团队”的马甲后,收割效率进一步被放大。

  “保险旅行团”的最大特点,是利用投保人对金融机构的天然信任感,大幅下降其防备心理,随后榨取其消费价值。在文旅部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是所有保险团的共性犯法行为,曝光了零团费、低价游隐藏的隐性消费陷阱。

  四川眉山,126名游客参加了一家保险公司组织的“越南芽庄VIP尊享旅行团”,团费仅1580元。行程中,导游直接摊牌:“团费这么低,不购物弥补不了损失”“不买就把你们放下车”。 深圳市 的易某某则打着“某保险专属团队”旗帜,组织157名老年游客参加“越南芽庄6天5晚”旅游团,将游客交给境外接待社接待且未支付费用,行程中境外接待社因游客购物金额不达标取消当日晚餐安排,要求每名游客补交2400元费用,并以取消后续住宿安排和返程机票相要挟。

  这其实不是孤例。一家头部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余某喜、丁某平以699元/人组织“越南6日游”,因诱导消费引发投诉。还有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杨某荣以880元/人组织“港澳7日游”,高某在不具备领队条件的情景下为该团游客提供领队服务,游客反映在香港和澳门期间被关在购物店内购物。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方某军、张某琴介绍游客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越南芽庄6天游”,地接导游要求游客购物金额务必达到“一定数目”。保险公司南溪营销服务部销售人员张某树组织17名游客参加“爱尚芽庄尊享6日”旅游活动,行程中部分购物店竟假冒“免税店”推销价格虚高的珠宝商品。

  荣耀星光(深圳)国际旅行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出境资质的情景下,组织“某保险公司VIP客户尊享老挝6天5晚游”且未支付地接社接待费用——这就是行业里用我们老家的话说叫的“负团费”,地接社不仅赚不到接待费,还要倒贴钱接团,唯一的回本路径就是购物返佣。结果不出所料:游客被强迫购物、补交团费,该公司也被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并处以罚款10000元。

  为啥出境游成了重灾区?有不便具名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保险公司业务经理带出来的顾客购买力非常强,尤其是有点年纪的人,有积蓄、有退休金,而且对‘公司’有天然的服从心理。所以地接社赌的人头费很高,我们时常有一个购物店爆出几十万业绩的消息。”在这种利益驱动下,代理人宁愿冒着被处罚的危险,也不愿放弃这块灰色的“肥肉”。

  在经历保险公司低价旅游的陷阱后,赵女士也十分明确该类旅行背后隐藏的算计。她表示,保险公司频繁推出旅游活动实则另有图谋:一来借着出行挖掘客户需求,借机推销保险;二来依靠老客户带动亲友同行,以此拓展客源。这套模式里,保险公司能借此促进保单成交,合作旅行社也能稳定招揽客源,到头来只有参与其中的消费者沦为被算计的对象。

  国内短途游“层层转包”乱象丛生

  如果说“出境赌团”拼的是消费上限,那么国内“免费一日游”赌的就是人头规模——薄利多销,积少成多。

  在私自承揽零团费保险旅游相关案件中,王某以“银行保险理财回馈”名义,组织69名保险客户免费参加“宁波象山1日游”,委托导游吴某群带团导览。王某因无证经营被罚10000元人民币,导游吴某群因私自承揽业务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并暂扣导游证7日。

  更震惊的是一起“层层转包”案。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黄某霞无旅行社经营资质,招徕60名游客参加“闽粤双星-潮汕厦门6日游”,将游客交给中顺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分公司(下称“中顺国旅盐城分公司”)具体组织;中顺国旅盐城分公司再次委托厦门昊辉之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落地接待,全程未签订接待委托合同,行程中引发大量游客针对服务品质的投诉。最终,黄某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贰十八条,涉事分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叁十六条,执法部门分别在2025年9月、11月对黄某霞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人民币,对中顺国旅盐城分公司罚款20000元。

  从利益分配逻辑看,保险机构、业务经理是上游获客入口。很多投保人尤其是有点年纪的人有钱有闲、信任保险代理人,对“客户回馈”几乎没有防备;业务经理组团一方面能靠旅游活动维护客户、推动加保,规避保险法禁止赠送合同外利益的监察管理红线;另一方面可向合作旅行社收取客源返佣,形成“卖保单+赚旅游回扣”双重收益。旅行社承接低价保险团后,将接待成本全部转移至境外地接,地接社依靠珠宝、乳胶、药材店高额购物回扣回本,若游客消费不达标,就通过断餐、扣住宿、限制返程等行径施压——层层转嫁,最终为这一切买单的,只有那个在动身前以为自己在享受“VIP福利”的投保人。

  用一句话概括:保险公司挣了保费,旅行社挣了人头费,地接社挣了回扣,购物店挣了利润——只有保险客户,花了钱,还受了气。

  保险公司难辞其咎

  针对这一系列乱象,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资本金融系教授胡继晔指出,此类事件实际上交织着两大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侵害问题:一是保险端涉及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二是旅游端涉及的一般消费者保护。胡继晔进一步警示,如果在此进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相关行为甚至可能涉嫌保险诈骗罪。

  面对频发的乱象,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浮出水面:当业务经理打着公司旗帜,用公司客户名单,在公司宣传渠道上邀约客户时,保险公司能否以一句“个人行为”就撇清关系?

  从获客逻辑上看,这套辩解根本站不住脚。奕丰基金投资经理、宏观策略分析师李净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大多数企业在问题被曝光后都会简单归为‘业务经理个人行为,和公司无关’,但从获客环节来看,组团招揽全程打着公司旗帜,依托保险公司自有客户名单邀约,统一使用品牌宣传物料,多地支公司网点常态化开展同类活动——很难说内部管控对此毫无发觉。”

  然而,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披露的相关案例中,仅有1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被直接罚款,其余均只处罚业务经理或合作旅行社,罚款金额多在1000元至5万元之间。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一乱象的根本在于代理人渠道的获客焦虑与业绩压力:“在保险行业激烈竞争下,基层代理人面临‘拉新难、留存难’的双重困境。‘零元保险团’恰好提供了一个低成本获客入口,以‘VIP客户回馈’为幌子,既能维护老客户关系,又能借机推销保险产品。地接社则通过购物回扣覆盖成本甚至盈利,保险代理人从中抽取提成,双方形成利益闭环。”柏文喜称,这种模式下,保险客户的信任被系统性变现为旅游购物的收益来源,保险公司名义上“不知情”,实则享受了客户黏性与保费增长的红利。

  对此,盘古智库顶级研究员江瀚建议,应针对“保险+旅游”的跨界乱象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严禁保险机构以“客户回馈”名义变相组织经营性旅游活动;压实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将合规经营并入考核,对出现严重违规的机构实施高管追究责任;提高犯罪成本,建立行业“黑名单”共享机制,通过跨部门联合执法消除监管盲区,倒逼险企从“规模驱动”向“专业致胜”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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