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 (000567.SZ)公告称,公司及有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理决定书》。经查明,2021年3月公司开展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时,交易对手方将8.84亿元收购价款代关联方偿还借款,构成资金占用。公司未在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该情况,违反《证券法》。截至2025年4月,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决定:对 海德股份 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实际控制人王广西给予警告,并处以68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500万元人民币,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80万元)。公司称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生产经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