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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未披露年报,3家企业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14 12:54:3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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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14日消息,北京证监局日前对三家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均因截至2026年4月30日未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中科沣文(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时担任老总胡晓葵;北京中传云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赵蔓蔓;北京名洋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当时担任老总徐华对年报未披露负有主要责任。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三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引以为戒,充分反思自省,积极采取有效风险防控措施,杜绝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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