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 天安新材 (603725)发布公告披露,旗下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下称 “石湾鹰牌”)因与合作方合同纠纷被申请财产保全,早期两账户合计近 900 万元资金遭冻结,经公司提出异议后,法院已解除逾额冻结部分,当前有效冻结资金 703.56 万元。公司表示,本次冻结金额占净资产比例极低,暂未对日常经营形成本质冲击。
公告显示,本次保全纠纷源于石湾鹰牌与深圳汇鑫 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合同诉讼,原告汇鑫新材向 佛山市 禅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要求冻结标的 703.56 万元。法院先后冻结石湾鹰牌两个银行账户: 中国银行 佛山石湾支行基本户冻结 703.56 万元人民币, 平安银行 佛山汾江支行账户冻结 189.49 万元人民币,合计冻结 893.05 万元人民币,超出涉案保全标的。
发现逾额冻结后,石湾鹰牌第壹时间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释放逾额查封资金。截至公告披露时点,法院已完成 189.49 万元逾额资金解冻,目前仅 中国银行 基本户 703.56 万元处于冻结状态。
从资金规模来看,本次冻结金额对上市公司整体资金盘影响有限。公告数据显示,703.56 万元冻结资金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84%,占同期货币资金比例 1.45%。 天安新材 称,涉案账户内其余资金可正常划转,公司及其它子公司全部银行账户均无查封、冻结等限制,采购、生产、销售、薪酬发放等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本次保全措施未对母子公司运营管理发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同时提示风险,本次资金冻结仅为诉讼阶段程序性保全手段,其实不是法院对双方权责作出实体判决。当前该合同纠纷尚未开庭审理,案件最终走向、赔付金额等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需以生效司法判决为准。现阶段石湾鹰牌已组建法务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力争尽快化解本次诉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