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连发两份批复称,同意解散丹寨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江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网点、员工及其它一切权利义务由黔东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要求,上述两家银行接此批复文件后,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黔东南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同日,黔东南金融监管分局发布关于黔东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江支行等4家支行开业的批复。
批复内容显示:同意黔东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江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 贵州省 台江县 台拱镇秀眉大道。
同意黔东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洞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 贵州省 台江县 施洞镇施洞大道政府斜对面。
同意黔东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寨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 贵州省 丹寨县 龙泉镇龙泉大道南段西侧。
同意黔东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排调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 贵州省 丹寨县 排调镇老街。
黔东南金融监管分局表示,接此批复文件后,上述支行应根据有关规定领取许可证并办理开业前的相关手续。开业后及时向黔东南金融监管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此前5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批复称,同意剑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名称更改为黔东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后,该行的经营区域为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剑河县 、 台江县 、 丹寨县 。
公开资料显示:剑河、台江、丹寨三家富民村镇银行均由浙江温州鹿城农商银行发起设立,注册资金均为3000万元人民币。吸收合并完成后,新银行的注册资金将核定为约8844.76万元。注册资金的变更,与合并动作同步,被市场解读为是为支撑跨区域经营和潜在业务扩张所做的必要准备。
在此之前,同属“富民系”的册亨富民村镇银行吸收合并望谟富民村镇银行,并更名为“黔西南富民村镇银行”的批复已然落地。从黔西南到黔东南,相似的“村并村”案例勾勒出监管层与主发起行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通过“减量提质”、区域整合来优化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的改革路径。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村并村”模式,相较于直接将村镇银行改制为发起行的支行(“村改支”),更强调在保存县域法人地位的条件上,通过合并做大资本与业务规模,是当前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一种审慎探索。
来源:金融监管总局官方网站、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