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智讯7月8日电,天福(06868.HK)发布自愿公告,公告日期为2026年7月8日,主题为台湾股东两岸投资法规遵守事宜。主要内容:公司确认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未将上市所得款项注入中国附属公司,因此全面遵守台湾投审会关于两岸投资的相关法规;并明确将持续每半年刊发公告,披露台湾开办人及81位台湾原投资者就上市所得款注入中国附属公司是否已取得投审会批文或完成事后备案。背景与说明:根据两岸投资法规,台湾投资者(含个人及企业)通过所控公司对我国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须经台湾投审会事先批准;但若累计投资额不高于100.00万美元,可于投资后六个月内提交事后备案。公司招股章程已披露其台湾开办人李瑞河、曾明顺及81位台湾原投资者需遵守该等规定。影响与展望:本次公告表明公司在报告期内无资金注入行为,合规风险可控;未来公司将持续与台湾投资者保持沟通,确保后续资金注入严格履行两岸监管程序,保障合规运营及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