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最近,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18.4亿余元,执行法院为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公司建立于2008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苗小龙,注册资金3亿人民币,业务经营范围包含委托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部件、配件,货物进出口,销售汽车等,由张秀根、苗小龙共同持股。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现存多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及终本案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