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起诉海南航空提前10分钟起飞”一事迎来新进展。7月17日,该名大学生胡栋诚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海航联系了我,告知运输总条件已经更改,自己对结果表示满意。”同日,海航方面向南都N视频记者确认了此事。海南航空官方网站于7月10日生效的《国内运输总条件》中,“客票变更”一栏已经不见“提前超过15分钟”的制约。
胡栋诚此前3月与海南航空客服的沟通截图。受访者供图
南都此前报道,6月25日,胡栋诚告诉南都记者,自己计划于4月3日7时40分搭乘海南航空从深圳飞往呼和浩特的HU7731航班。3月25日,其接到海航通知,航班起飞时间提前至7时30分。“起飞时间提前10分钟,会造成截止值机和截止登机的时间也相应提早10分钟,我认为存在误机风险。当天,我向海航提出免费退改签或报销登机前一晚的住宿费或打车费,海航以‘未超15分钟’为由拒绝。”
随后,胡栋诚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他告诉南都记者,5月7日,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件。“5月22日,海航向我表示愿意承担103.84元的住宿费,可是否更改运输总条件仍需要讨论。我认为海航其实不是从根本上处理问题,因此没有收取住宿费。5月30日,海航再次联系我,承诺将在7月30日前更改运输总条件。几天后,在询问法院职员后,我收下了103.84元的住宿费用,并承诺将在海航更改运输总条件,双方无异议后,再签署调解书。”
针对此事,6月26日,海南航空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航司正在根据既定计划推进运输总条件的修订工作,预计将于7月30日前完成。”
7月17日,胡栋诚告诉南都记者,“海航于7月10日联系了我,告知运输总条件已经更改。”同日,海航方面向南都记者确认了此事。
胡栋诚表示,“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签署调解书事宜,法院那边在组织,海航还没有给答复。”
海南航空最新《国内运输总条件》内容。
南都记者了解到,7月10日生效的《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中,“客票变更”一栏,已经不见“提前超过15分钟”的制约。“非自愿变更”内容显示为,“航班取消、航班出港延误超过15分钟、航班出港提前、航程改变、舱位等级变更及承运人无法运行原航班等情形,可根据以下规定办理非自愿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