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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亚泰集团被申请重整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20 11:51:0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亚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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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泰集团 (600881)7月19日晚公告,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依法对 亚泰集团 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提出预重整申请的理由均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解救可能性。

   亚泰集团 表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各申请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后续是否会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及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如法院决定对 亚泰集团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预重整,或裁定受理申请人对 亚泰集团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整申请, 亚泰集团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如重整顺畅实施完毕,将有益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如重整未能成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危险,根据《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危险。

   亚泰集团 7月19日晚同步公告,公司收到债权人长春融兴发来的《通知函》。截至《通知函》发出之日,长春融兴对公司的委托贷款本金余额为32.9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至2026年8月28日。

  可是根据 亚泰集团 公开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壹季度报告,长春融兴认为 亚泰集团 现已出现财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形,为保障债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委托贷款合同相关约定,长春融兴宣布委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自即日起全部立即到期。长春融兴同步向长春中院递交重整申请书等文件,请求长春中院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在受理重整前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此前, 亚泰集团 曾于7月17日晚公告,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景,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逾期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1.9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24%。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 亚泰集团 及所属子公司逾期债务合计26笔,金额最大的一笔为1.47亿元人民币,金额最小的一笔仅为22万元。

   亚泰集团 表示,由于部分债务发生逾期,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可能承担违约金、滞纳金、罚息、逾期利息等额外支出。同时,因公司为部分所属子公司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若逾期问题未能妥善解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和银行账户、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公司将持续与债权人积极商量,妥善处置债务逾期事宜。公司也将通过加强成本控制、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快各类库存去化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2021年至2025年, 亚泰集团 净收入连续亏损,公司的经营状况难言乐观。为了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 亚泰集团 于2024年3月27日晚公告,公司拟出售持有的 东北证券 29.81%的股份,其中拟将持有的 东北证券 20.81%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 东北证券 9%股份出售给 长春市 金控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

  对外转让所持有的 东北证券 股权,被视为是 亚泰集团 走出困境的关键一步。据 亚泰集团 2026年6月30日公告,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存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在2025年度均已消除。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受让方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尚待确认,相关事项的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级市场上,继上一交易日股票价格涨停后, 亚泰集团 今日继续走高。截至记者发稿时止, 亚泰集团 报于1.98元,上涨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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