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24日讯,最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重庆坤源衡泰(贵阳)律师事务所。
决定书显示,该所在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进程中存在以下情形:法律意见书存在严重文字错误等文书质量问题,编制的核查和验证计划未列明检验方法,引用非直接取得的文书未经核查和验证即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
以上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庆坤源衡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对上述情形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犯法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对重庆坤源衡泰(贵阳)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