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27日讯,最近,陕西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理决定书,剑指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罚单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的主要非法行为是:对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行为合规性监督不到位、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它利益、未根据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针对上述犯法行为,陕西金融监管局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罚款47万元;对杨珊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对马妮娅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对何兴胜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康艳龙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