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31日,浙江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理信息,因盛趣科技在被 世纪华通 (002602.SZ)收购后的第贰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和净收入的问题, 世纪华通 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等多个涉事主体被责令改正。
经查,浙江 世纪华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世纪华通 )于2024年11月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理认定其子公司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科技)虚增2020年的营业收入及利润。
世纪华通 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盛趣科技2020年扣非净收入从29.86亿元调整为26.19亿元人民币,盛趣科技系 世纪华通 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收购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 世纪华通 2019年以298亿元的交易对价收购盛趣科技100%股权,并作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承诺2018-2020年扣非净收入分别很多于21.36亿元、24.94亿元、29.68亿元人民币,未达标需作出补偿。
而2020年经更正后,条款中涉及的业绩承诺相应宣告未达标。
根据 世纪华通 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交易报告书、补偿协议等文件, 世纪华通 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收购的盛趣科技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公司(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曜瞿如)、上海熠趣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公司(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熠趣盛)、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公司(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虞梵)分别需补偿7768.00万股、2447.39万股、2447.39万股公司股份。
根据补偿协议,曜瞿如、熠趣盛、吉虞梵除直接承担补偿义务外,还承担“互相连带责任”。同时, 世纪华通 原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对曜瞿如的补偿义务追加担保, 世纪华通 当时担任总裁王佶对吉虞梵的补偿义务追加担保。
吉虞梵在2025年8月足额完成了股份补偿,履行完毕补偿义务。直到今天,曜瞿如、熠趣盛未履行补偿义务及对其它补偿义务人的担保义务,吉虞梵未履行对其它补偿义务人的担保义务,华通控股未履行对曜瞿如的担保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曜瞿如、熠趣盛、吉虞梵、华通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敦促涉事主体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行承诺,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