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讯8月3日电,上海财政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政府采购领域“四类”非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货商或特定产品,以供货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得人心条件对供货商实行不同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货商提供不存在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货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同时,结合上海工作实际,对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转包或违法分包、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等重点监管事项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