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河南证监局披露行政监管措施,因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进程中多项违规行为,河南金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期投资)收到监管出具的警示函。
经查,金期投资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在销售产品进程中,未向部分投资者获取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
二是未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定期更新部分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
三是未妥善保存个别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
河南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决定对金期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河南证监局同时要求金期投资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金期投资建立于2008年,注册资金金1001万元人民币,主要业务为私募基金管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册的私募基金经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