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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贵人】言论不当误导投资者 - ST贵人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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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孙小程)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后发表不妥言论, ST贵人 再收警示函。回溯来看, ST贵人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李志华于2月22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李志华立案。

  《立案告知书》披露后,有媒体透露称:“记者以中小投资者身份致电 ST贵人 ,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职员表示,立案本身对公司经营没有啥特别的影响,这只是一个立案告知书,基本上是对前期相关事件的一个处理结果。”报道发布后, ST贵人 的这一表述在市场上迅速引起热议。

  2月23日, ST贵人 在澄清及致歉公告中表示,公司发表的“立案本身对公司经营没有啥特别的影响,这只是一个立案告知书,基本上是对前期相关事件的一个处理结果”等言论,缺乏事实依据。上市公司被立案侦查相关情况,应当以执法机关调查结果为准,公司不应私自发表缺乏事实依据的不妥言论,误导投资者。

   ST贵人 称,公司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有关规定,未能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发表了引人误解的言论。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误导和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这时,针对 ST贵人 的不妥行为,监管也火速出手。2月23日,上海证交所发布《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海证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和职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审查向外界传达的信息,遵守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发布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上海证交所决定,对 ST贵人 、老总李志华、董事会秘书苏志强予以监管警示。后续,上海证交所将根据进一步核查情况予以严厉责罚。

  同日, ST贵人 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福建证监局指出, ST贵人 公司老总李志华、董事会秘书苏志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福建证监局决定,对 ST贵人 、李志华、苏志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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