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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业华】华菱精工回复监管工作函 - 持续近1年的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
【查看信息来源】 5-7 22:24:37
5月7日, 华菱精工 (SH603356,股票价格12.23元,市值16亿元)回复上海证交所的《监管工作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 华菱精工 的控制权变更事项已经持续了近1年,据其此次对《监管工作函》的回应,由于双方未能够达成一致,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
华菱精工 表示,捷登零碳(江苏) 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登零碳”)与黄业华就收购剩余股份暨控制权转让事宜未能达成一致,现公司收到捷登零碳函告,捷登零碳决定终止收购黄业华持有的 华菱精工 剩余股份。
控制权变更事项持续近1年
去年5月, 华菱精工 公告称,其控股股东黄业华、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拟采用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或收购剩余股份相结合的方案进行控制权变更。
彼时,捷登零碳分别与黄业华、马息萍、黄超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捷登零碳与黄业华、黄超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
同时,捷登零碳与 华菱精工 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约定 华菱精工 拟向捷登零碳发行不高于约4000万股股份,不高于发行前 华菱精工 股份总数的30%。
如果上述方案完成,捷登零碳将成为 华菱精工 的控股股东,马伟将成为 华菱精工 的实际控制人。
然而,今年4月, 华菱精工 取消定增申请文件。对于取消的原因, 华菱精工 表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资本市场宏观、微观环境等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但 华菱精工 当时称,捷登零碳与黄业华均有意完成剩余股份(很多于1500万股)收购,交易细节双方正在协商中。
今年4月11日, 华菱精工 收到上海证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 宣城市 华菱 精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终止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回复称控制权变更终止
今年4月18日,上海证交所对 华菱精工 发出《监管工作函》。
《监管工作函》提及,捷登零碳应自2024年4月11日即公司收到上海证交所作出的终止发行股票审核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继续受让上述剩余股份并完成交割,但直到今天未见进展披露。
上海证交所向 华菱精工 问及,剩余股份收购事项的具体进展,收购资金的具体来源,捷登零碳是否已经有明确的筹资安排及计划,包含具体融资来源、金额、期限、利率等;相关方能否根据约按时间完成股份交割及对公司可能引发的影响。
华菱精工 在回复公告中表示,5月7日,公司收到股东捷登零碳回函告知,捷登零碳与黄业华就收购剩余股份暨控制权转让事宜未达成一致,捷登零碳决定终止收购黄业华持有的 华菱精工 剩余股份。依据已签署的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双方确认,表决权委托事项将自动终止。
华菱精工 称,黄业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黄业华、黄超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表决权委托终止后,捷登零碳持有公司约126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5%,系公司第贰大股东。
华菱精工 表示,5月6日,公司已通过函件提示的形式告知黄业华及捷登零碳,后续若有其它涉及信息披露的事宜,应及时告知公司。
另外,上海证交所在《监管工作函》中还问及捷登零碳,要求其结合自身资信情况和资金实力,说明其在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景下,大比例质押公司股权的原因,和本次质押公司股权进行融资的具体用途。
华菱精工 称,其通过函询股东的形式,向捷登零碳了解《监管工作函》的相关问题。捷登零碳回函告知公司,本次其质押公司股权融资的目标是用于其投资的 新能源 项目,本次投资款项来源为捷登零碳及其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自有和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