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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中信证券、东莞证券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5-10 15:47:21
红星资本局5月10日消息,广东证监局对 中信证券 (600030.SH)、东莞证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具体来看, 中信证券 作为广东 泉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进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对二甲苯贸易业务客户和供货商之间的关联关系核查不充分。二是对二甲苯贸易业务可靠性核查不充分。三是对二甲苯业务单据审核中未关注到运输合同与船舱计量报告对应的船运公司存在明显不同。四是对二甲苯业务单据审核中未关注到销售合同和租船合同约定的装货港存在明显异常。
广东证监局表示, 中信证券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170号)第贰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凌鹏、浦瑞航作为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 中信证券 、凌鹏、浦瑞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东莞证券作为广东 泉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进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对上市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交易可靠性审慎核查。二是未按规定完整填报2019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广东证监局表示,东莞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137号)第叁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姚根发、杨娜作为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东莞证券、姚根发、杨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