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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ST浩源(002700.SZ)及其控股股东周举东因资金占用问题被新疆证监局责令改正
【查看信息来源】 5-13 12:10:23
2024年5月12日,新疆浩源 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ST浩源 )及其控股股东周举东因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根据决定,新疆浩源及其子公司新疆龟兹浩源 天然气 管道输配有限公司在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的情景下,累计向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提供了非经营性资金53,710万元。截至2023年年报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新疆浩源的钱财余额为51,338.25万元人民币,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率为65.59%。
新疆证监局要求新疆浩源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钱财,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防止再次出现资金占用情况。周举东则被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新疆浩源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