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上市公司】年内114家企业发布131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
【查看信息来源】 12-30 23:06:02数据显示,截至12月30日,年内共有114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131份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高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公告。
“今年以来,监管政策趋严,尤其是新‘国九条’发布后,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和规范的要求,旨在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中关村 物联网 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从被立案侦查的缘由来看,上述131份公告中,有104份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占比为79.38%。
以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核钛白 ”)为例,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 中核钛白 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违法等非法行为,2024年3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实控人王泽龙立案。4月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王泽龙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及信息披露犯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合计没收违法所得6063.8万元人民币,并处以7250万元罚款。
截至12月29日,已经有32家被立案的上市公司或相关方收到监管罚单,其中有23家上市公司违规原因为信息披露非法。
中国金融智库特邀研究员余丰慧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成为被立案主因,说明部分上市公司在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上存在缺陷,未能建立有效的信息审核和发布流程,或有意隐匿重要信息以误导市场。同时,这也表明投资者对于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有更高的向往,监管机构也更加重视信息披露质量。”
“信息披露非法占比高,不仅反映出企业治理结构的缺陷,也揭示了部分企业在面对业绩压力时采取不妥手段来遮掩真实财务情况。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也对整个市场的信任度造成了不良影响。”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除了上市公司外,监管职能部门也加大了对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追究责任力度。数据显示,今年已经有68份相关公告涉及公司实控人或董监高,立案原因主要涉及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
例如,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公司老总杜广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杜广真予以立案。又如, 思美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川省 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 创投 资有限合伙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余丰慧表示,上市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掌握着公司的核心信息,若未能有效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妥使用和流传,就会造成其在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信息披露上存在严重问题,同时也会在一定水平上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
康德智库专家、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旻昊对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自身的治理和内部控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一是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内部人员尤其是董监高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和专业能力,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流程和机制,明确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规范披露行为;三是强化内部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岗位,对信息披露进行内部审核和监督,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四是重视与投资人的沟通,通过定期报告、投资者关系活动等方式,强化与投资人的沟通,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互动性;五是严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