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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证监局】李敏律师因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1-3 16:15:03
财中社1月3日电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5年1月3日发布的公告,李敏因在 永安林业 (000663)2024年第贰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调查显示, 北京市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未能对现场参会股东情况进行有效核验,监票流程也不规范,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在相关表述上不合规。
李敏作为经办律师,未审慎履行核查义务,未能勤勉尽责,因此对中伦文德所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建证监局要求李敏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强调应提高法律执业质量和业务水平。如对该监管措施有异议,李敏可在规按时间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