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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天赐材料子公司商业秘密案一审判决出炉 - 涉案前员工等人被判有期徒刑
【查看信息来源】 2-5 22:24:20
2月5日晚间, 天赐材料 (SZ002709,股票价格18.22元,市值349.61亿元)公告了一则刑事案件的相关情况。公告显示, 天赐材料 子公司前员工李胜等人因将公司工艺技术资料非法透露给外部公司,一审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并被追缴违法所得和处罚金。
天赐材料 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 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拥有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和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根据 中国化学 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及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的证明:截至2023年10月12日,根据行业公开材料, 天赐材料 是行业全国范围内唯一一家拥有液态六氟磷酸锂和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业化的企业。
李胜于2017年8月23日进入九江天赐工作,与九江天赐签订了《劳动合约》《商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于2021年5月20日从九江天赐离职。其在九江天赐工作期间先后任职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生产运营总监、制造部总监、工厂厂长、电解质工厂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
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李胜违反保密义务,单独或联合郑飞龙等人将其掌握的上述工艺技术资料披露给浙江研一 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研一公司”)、浙江 永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太公司”)。李胜获取违法所得合计428.504万元人民币,郑飞龙获取违法所得合计116万元。
江西省 九江市 湖口县 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7月19日向 江西省 九江市 濂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李胜、郑飞龙犯侵犯商业秘密罪。2025年2月5日,九江天赐收到 江西省 九江市 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李胜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郑飞龙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并追缴二人违法所得等。
天赐材料 表示,本次判决仅为李胜、郑飞龙涉犯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一审判决,案涉浙江研一公司等将另案处理。案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对于技术外泄可能造成的后续影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2月5日晚间向 天赐材料 方面提出采访,截至发稿尚未回应。
作为 锂电池 电解液龙头企业, 天赐材料 在电解液、六氟磷酸锂、磷酸铁锂等方面均有布局。据 东吴证券 预计,公司2024年电解液出货约50万吨,2025年有望增长40%。
今年以来, 天赐材料 继续海外扩张势头,先后达成两项合作事项。1月6日, 天赐材料 美国子公司特拉华天赐与霍尼韦尔及其子公司签署协议,双方拟通过股权购买和认购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从事液体六氟磷酸锂、电解液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和销售。
同日, 天赐材料 美国下属公司德州天赐还与德山集团下属公司Duksan Electera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约定后者为公司加工生产电解液产品,其中2025年至2027年期间委托加工总量预计很多于1万吨。公告显示,Duksan Electera专注于电解液生产制造,已投资建立首个北美电解液工厂,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