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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东方集团流动资金紧张 - 无法按期归还6.29亿元募集资金
【查看信息来源】 2-16 20:40:39
2 月 13 日 , 东方集团 (SH600811,股票价格2.37元,市值86.71亿元)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使用6.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于2025年3月5日到期,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预计无法按期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东方集团 表示,公司正积极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资产处置,争取早日实现资金回笼并尽快归还募集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2月12日和2月13日, 东方集团 股票价格连续涨停,公司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财务公司曾现流动性问题
据公告,2016年, 东方集团 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7.03亿元人民币,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6.10亿元人民币。直到今天,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0.45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62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6.29亿元人民币。
2024年3月6日, 东方集团 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同意公司使用6.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高于12个月。公司使用6.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于2025年3月5日到期。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6月, 东方集团 称收到控股股东 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及公司实控人张宏伟的《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其中提到,鉴于东方财务公司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造成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的银行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的情景。
上述《承诺函》显示,截至2024年6月17日, 东方集团 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0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人民币,存贷差约为9.74亿元; 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及实控人张宏伟同意通过处置其所持有的联合能源集团(HK00467,股票价格0.37港元,市值95.64亿港元)部分股权、UEP 风能 (私人)有限公司股权等资产回笼资金。
彼时 东方集团 公告称, 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作为东方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其与实控人张宏伟拟采取包含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相关承诺将在未来3~6个月内完成。
曾因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打击“接踵而至”。2024年6月21日, 东方集团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92024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当日, 东方集团 还披露,因存在债务违约,和股票价格持续下跌影响, 中信证券 于2024年6月21日对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 融资融券 业务部分股份进行强制平仓,东方润澜被动减持2306.0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受到以上事项等影响, 东方集团 股票价格下跌。2024年6月24日,因收盘价为0.90元/股,低于1元/股,公司发出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低于面值1元而终止上市的危险提示公告。
次日, 东方集团 公告称,收到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价值,债权人已向 哈尔滨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启动对公司进行重整的材料。2024年7月15日,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概率、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对此, 东方集团 表示,如果公司能够顺畅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益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剥离低效资产,聚焦核心业务和重点推进项目,提升资产流动性和持续盈利能力。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号), 东方集团 称因公司已经被立案侦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危险,属于“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危险。
无法按期归还超6亿募资
据最新公告, 东方集团 表示,近几年,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走弱及消费持续低迷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连续亏损,融资渠道收窄,资产处置进度缓慢造成资金回笼未达预期,公司债务负担持续加重,流动资金紧张,存在债务逾期、被银行等金融机构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和诉讼等情况。因此,公司暂时无法按时归还之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24年12月19日, 东方集团 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 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及实控人张宏伟相关承诺已到期,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净额受限情形尚未消除, 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及张宏伟未履行相关承诺。
最新公告也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落实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
另一方面,2月12日, 东方集团 公告称,2月11日,因经营需要,公司提请临时管理人组织召开预重整期间第壹次债权人会议,经向哈尔滨中院报告,临时管理人定于2月28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第壹次债权人会议。
或是受到该消息影响,2月12日~2月13日, 东方集团 连续涨停,实现“二连板”,公司也因此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上涨幅度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