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吉林金融监管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理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因“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不良认定不符合监管制度”被罚款30万元。冯星(当时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