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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证监会通报 - 东方集团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
【查看信息来源】 2-28 21:54:23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阎侠)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 东方集团 财务作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现已初步查明, 东方集团 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作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进程中,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厉责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
东方集团 是一家在1994年就登陆上海证交所主板的黑龙江民企,上市后公司主要业务几经变更,目前主要业务包含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海水提钾项目研发和产业化、农产品购销、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等。
2024年6月22日, 东方集团 披露了《 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5年2月14日, 东方集团 披露了《 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使用人民币6289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2898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业绩预告显示, 东方集团 预计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8亿元到-12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同比亏损减少,主要因素为公司房地产业务同比大幅减亏;主要业务大米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业务实现利润情况较2023年有所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