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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深圳新星 - 实际控制人涉诉案再审被驳回,不影响公司经营
【查看信息来源】 3-7 17:47:38
3月7日, 深圳新星 (603978)3月8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学敏涉及的 股权转让 纠纷案已完成再审审查, 广东省 顶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情况。该案件起始于2022年,原告陈锦林因 股权转让 纠纷,将被告陈学敏、林建军及第叁人 深圳新星 诉至 广东省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2年6月22日,一审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随后,陈锦林向 广东省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2024年,陈锦林向 广东省 顶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根据最新公告, 广东省 顶级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定,驳回再审申请,这意味着该案件的诉讼程序已终结,维持此前判决结果。 深圳新星 表示,此次再审裁定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也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未来利润发生影响。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它应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强调,将持续关注相关法律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知情权。
2024年前三季度, 深圳新星 实现收入18.51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98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