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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集团】热门IP电影要上映?2300万投资坐等-票房分红-?警惕电影投资骗局
【查看信息来源】 4-8 18:02:34近年来,我国电影市场蓬勃发展,《哪吒2》等优质国产影片接连上映,为文化产业注入强劲活力。然而,在影视行业繁华发展的背后,一些不法之徒假借“电影投资”名义,以“高收益、低风险”“票房分红”等虚假承诺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目前,经宝山区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曹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人民币,责令曹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流失。
2022年,曹某正在经营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A公司),他看到了影视行业的“钱景”,便想到以即将上映的《流浪地球2》等一些热门IP电影为幌子骗客户进行投资。为此,他利用熊某手下培养的几名“业务经理”,用一套“完美的”话术煽动客户进行投资。“《流浪地球1》的票房和口碑大家有目共睹,这部电影肯定挣钱,绝不亏本,无非就是赚多赚少的问题。”许多客户觉得这些知名电影有口碑加持,一定能赚很多,纷纷表示愿意签订投资合同。
曹某还以A公司名义向电影《流浪地球2》其中一家项目方买了20万元的电影份额,一方面能直接出示给客户看,取得客户信任,坑宰客户进行投资,另一方面,曹某也能以这份真实的投资合同为模板,制作与其它电影项目方的假投资合同,用于坑宰客户投资购买其它电影份额。其中,有一份假合同就是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电影<前任4·英年早婚> (暂定名)收益权转让协议》,合同显示A公司对这部电影投资500万元。
曹某与这些被害人签订的合约中约定了客户购买电影项目的具体名称和投资收益比率,收益则会在电影下映后6-8个月后进行结算,如果客户提前违约,客户需要向A公司支付35%违约金。
有些客户比较谨慎,要求来A公司实地考察,查看一下场地和投资合同。对此,曹某也早有准备,他让业务经理带客户在公司观看一些未上映电影的演员阵容、影片简介等,表现出A公司和这些电影项目方合作密切,并能够掌握电影筹备进度的假象,但这些所谓的“内幕消息”在“猫眼”APP上都能查到。被坑的顾客越来越多,终于有人因为迟迟等不到投资分红也联系不上曹某而报警。
到案后,曹某交代,他在担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联合他人虚构与《流浪地球2》《万里归途》《长空之王》《前任4·英年早婚》等多个热门电影项目方签订电影收益权转让协议的事实,经由业务经理对100余名被害人公开宣传推销上述电影份额,并承诺保本获取利益,被害人与A公司签订合约并支付款项,投资总额合计2300余万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曹某作为A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募资,数目巨大,犯罪事实明白,证据的确、充分,以集资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要始终对“高收益、保本付息”等话术保持高度警觉,不轻信网络推介、陌生人诱导,警惕利用明星效应或热门IP包装的虚构宣传。在投资前,务必核对公司或个人的真实身份及经营资质,查看其是否具备吸收投资款的资格和兑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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