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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股份】天顺股份实控人又收罚单,去年曾因关联交易被处罚,公司现金流吃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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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天顺股份(002800)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的行政处理。王普宇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立案告知书,后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并最终于近日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值得强调的是,2024年6月份,天顺股份及王普宇等人也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警告并罚款。15日上午,天顺股份股票价格大跌超7%。

  根据公告,王普宇利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天顺股份股票,并在持有期间未如实向公司报告实际持股情况,造成公司定期报告中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王普宇在2023年3月13日至15日和4月19日至24日,安排下属违规将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天顺股份股票累计卖出109万股,交易总金额为2828万元人民币,违法所得为138万元。针对其犯罪行为,王普宇被处以合计433万元罚款,并需缴纳违法所得。

  而早在2024年6月份,天顺股份就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的《行政处理先告知书》,王普宇、天顺股份、胡晓玲分别被警告并处以435万元、300万元、110万元罚款。罚单来自于2023年9月《立案告知书》,天顺股份、公司实控人王普宇、股东胡晓玲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涉嫌信息披露非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另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丁治平、苏旭霞和马新平也予以警告和罚款的处理。

  罚单涵盖了天顺股份未披露的多笔关联交易,包含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问题,2022-2023年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分别累计达2.5亿元、3726万元。

  2022年1月4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第壹次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1.1亿元人民币,公司也未及时披露,且对后续发生的钱财占用均未及时披露。

  天顺股份是位于新疆的供应链物流企业,业务领域涉及钢铁、 新能源 、水泥、电力等多个行业领域。王普宇是公司开创人,他和老婆胡晓玲合计控制天顺股份51.24%的表决权。

  1月20日,天顺股份发布2024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4年1-12月预计扭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600.00万至900.00万元。

  天顺股份的经营资金流其实其实不理想。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发生资金流量净额为-2.9亿元人民币,净流出规模刷新历史同期新高。公司账面现金剩下1.2亿元人民币,但短时间借款却激增至4.1亿元人民币,现金短债比仅有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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