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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整治短视频恶意营销乱象!禁止虚构苦情戏卖惨,搭讪骚扰路人

查看信息来源】   4-15 14:35:09  

  南都讯记者樊文扬不久前, 成都市 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就某男子在成都地铁车厢内偷拍、制作多条虚假搭讪、“表白同性”视频一事作出处置,两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各大网站平台上,这些博关注、赚流量的虚假短视频屡见不鲜。4月15日,中央网信办发文宣布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此类短视频恶意营销问题治理。

  中央网信办称,自4月15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针对提供短视频服务的网站平台,从深从细全面整治,依法依规处置处罚,持续净化内容生态。重点聚焦四类问题。

  1. 恶意虚假摆拍问题。缔造悲惨人设,假冒新就业群体身份,虚构“苦情”戏,利用公众善意卖惨营销。通过自我包装、作秀等行径,编造“社会名流”“成功人士”等虚假人设和情节,虚夸“爽剧”经历,收割流量牟取利益。打着“助农”“扶贫”名义,编造悲情剧本引流敛财。缔造恶俗恶俗人设,摆拍编造打架打架、谩骂吐脏、无底线骚扰等恶俗恶俗内容。

  2. 散布虚假信息问题。以“剪切拼凑”“断章取义”“故意模糊时间地点”“冒用身份”等方式恶意制造不实信息。编造、虚构渲染家庭矛盾、职场冲突、暴力案事件,制造社会焦虑、网络戾气,挑动群体对峙。利用“换脸”“换声”“P图”等行径编造不实内容。假借“科普”“解读”名义,或假冒、“碰瓷”权威机构、专家学者,恶意编造、散布涉经济、法律、历史、医学等专业领域虚假信息。

  3. 违背公序良俗问题。以“户外搭讪”“街头采访”等方式尾随陌生路人进行语言、肢体骚扰,或在互动交流中以“撩妹”“相亲”“求吻”等话题为幌子,诱导受访者陈述隐晦色情内容。在短视频标题、配文中故意关联恶俗、“软色情”字眼或话题,在短视频内容中突出显现恶俗声音、袒露着装、诱惑动作等,刻意制造性暗示、性挑逗氛围诱导用户恶俗互动。

  4. 违规引流营销问题。利用“情感交流”“国学文化”“中医养生”“快速致富”等幌子,诱骗老年人等特定群体非理性消费。使用“揭露行业秘密”“曝光行业内幕”“举报行业骗局”“我被行业封杀”等夸张、煽情的“标题党”文案博眼球吸粉引流。打着“网络打假”“维护权益斗士”等旗帜发布虚假“打假”“测评”“探店”内容,误导用户对相关品牌形象、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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