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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琚制药】仙琚制药因涉嫌垄断拟被罚没近2亿元,监管部门回应 - 当前案件处于行政处罚告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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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 仙琚制药 (002332.SZ,股票价格9.04元,市值89.42亿元)在年报中披露,公司收到 天津市 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天津市 市场监管委)行政处理告知书。根据公告, 仙琚制药 因固定和变更 地塞米松 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拟被罚没约2亿元人民币。

  图片来源:年报截图

  4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 仙琚制药 原料药价格涉嫌垄断被处罚等具体事项,致电 天津市 市场监管委,职员表示,目前案件仍在处理阶段,处于行政处理告知阶段,尚未作出正式决定,相关信息属于工作秘密,暂不便对外披露。

  记者也屡次致电 仙琚制药 希望采访了解更多信息,但电话一直处于通话中,截至发稿未联系上对方。

  涉嫌垄断拟被罚没近2亿元

  根据年报披露的信息,2025年4月, 仙琚制药 收到 天津市 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告知书(津市监垄处告[2025]2号)对公司涉嫌达成垄断并实施垄断协议,固定和变更 地塞米松 磷酸钠原料药价格一案,根据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2375万元;(二)并处2023年度销售金额8%的罚款1.72亿元人民币,以上罚没款合计1.95亿元人民币。

   仙琚制药 表示,2024年度公司已根据上述行政处理告知书确认了预计负债和相关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理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处罚范围内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地塞米松 磷酸钠是一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临床治疗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等疾病中有广泛应用。米内网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 地塞米松 磷酸钠注射液销售金额接近1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27%。而这一数据在2021年尚不足4亿元人民币。在 地塞米松 磷酸钠销售金额猛烈增长的同时,其价格也出现了剧烈波动。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2023年3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通报一起哄抬药品价格案。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 地塞米松 磷酸钠注射液(未披露具体厂家名称)2022年11月购进价格为0.58元/支,销售价格为0.63元/支。2022年12月,该药品的购进价格为0.7元/支。但2023年1月起,该公司将销售价格提高至9.8元/支。该药品的购进价格增长20.69%,销售价格上涨1455.56%。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因此被行政处理70万元。

  仙琚药业的 地塞米松 磷酸钠注射液于2022年11月通过一致性评价,在公司2023年2月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表中,仙琚药业认为包含 地塞米松 磷酸钠注射液的新产品将为公司造成新的增长点。但在2023年10月,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发布, 地塞米松 磷酸钠注射剂被并入集采, 仙琚制药 未能中选。

  这也为 仙琚制药 的营业收入蒙上了一层阴影。2024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40.0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8%;归母净收入3.9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46%。

   仙琚制药 在4月25日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表中表示,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略有下降,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制剂产品中的 地塞米松 磷酸钠注射液等产品受到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影响。

  “案件处于告知阶段,处理结束后会公示”

  药企被监管职能部门开出垄断罚单的案例其实不鲜见。此前, 上海市 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处罚,上海上药第壹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武汉科德医药有限公司、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这四家药企,因滥用在中国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制剂的表现,被处以责令停止犯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上一年度销售金额3%、8%的罚款,罚没款总额约12.19亿元人民币。

  3月底, 上海市 场监督管理局查明三家公司横向垄断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抬高这款用于术后腹胀气、重症肌无力的短缺药售价,最高达21倍。 上海市 场监督管理局对三家医药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理,并第壹次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

  不过,相较于此前受四处罚上市公司单独发布公告披露相应的行政处理事宜, 仙琚制药 选择了在2024年年报中较为“隐秘”地披露这一行政处理。

  在4月28日下午召开的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向公司问及公司何时收到告知书,和为何未单独公告披露这一重大事项。 仙琚制药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王伟回应称,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就公司是否认可此次处罚及计划采取的措施等相关问题, 仙琚制药 老总张宇松回应称,公司与政府的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沟通,并依法、依规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4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 天津市 市场监管委,接线职员表示,当前案件处于行政处理告知阶段,已向企业送达告知书,明确处罚金额、依据及程序。根据规定,企业可在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若企业未提出陈述申辩,处理进程将加快;若提出陈述申辩,需依法保障其申诉权利,处理时间可能延长。

  该职员还表示,反垄断案件影响力大且专业性强,其中还涉及技术性和事实性问题,待案件处理结束,处罚决定书将在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全文公开,除敏感信息外,预计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届时,公众可全面了解处罚理由及相关细节,避免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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