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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瑞丰光电因股权激励核算不规范收到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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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丰光电 (300241)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交所出具的监察管理函,主要涉及公司对联营企业唯能车灯的 股权激励 事项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完整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上市规则,董事会成员龚伟斌、陈永刚、刘雅芳对此负有重要责任。

  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落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尽管收到监管函,但公司表示不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一季度, 瑞丰光电 实现收入3.85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27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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