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5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吉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理信息显示,中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因农险业务虚列费用、理赔资料和理赔数据不真实、未根据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农业保险条款、跨省经营商业性农险业务,被警告并罚款93万元。
当时担任中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宁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人民币,当时担任中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王丽君被警告并罚款8.5万元人民币,当时担任中国 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姜佳伟,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