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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股份】安全事故及停产整顿信息披露不及时,恒邦股份收深交所监管函
【查看信息来源】 5-14 9:44:20
5月13日晚间, 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恒邦股份 ”,002237.SZ)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
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表示,2024年8月3日, 恒邦股份 冶炼一公司侧吹炉放铜口突发喷溅,造成现场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 恒邦股份 所涉冶炼一公司停产整顿。
2024年8月13日, 恒邦股份 公告上述安全事故及所涉冶炼一公司停产整顿等事项。
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8月13日, 恒邦股份 有3名员工在住院治疗期间去世,3名在住院治疗中状况平稳,伤情较轻的11名员工已出院。
追溯到事故发生后,2024年8月22日, 恒邦股份 披露《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 恒邦股份 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称,截至8月13日, 恒邦股份 尚未收到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处理意见,暂无法准确预计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流失。
值得强调的是,针对此次事故, 恒邦股份 公告中并没有明确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而是用了“近日”这一模糊的字样。
上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表示, 恒邦股份 迟至8月13日才公告前述安全事故及所涉冶炼一公司停产整顿的事项。 恒邦股份 有关安全事故及停产整顿的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壹款、第7.7.11条第贰款的规定。 恒邦股份 当时担任老总张帆、总经理曲胜利、董事会秘书夏晓波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壹款、第4.3.1条第壹款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提到,希望 恒邦股份 及全体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资料显示, 恒邦股份 建立于1988年,2008年在深交所上市,2019年成为 江西铜业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黄金矿产资源开发、贵金属冶炼、高 新材料 研发及生产、国际贸易等业务。
业绩方面, 恒邦股份 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9.5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1.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52%。
可是, 恒邦股份 近期披露的2025年一季报,遭遇当时担任独立董事王咏梅的疑惑。
在4月召开的董事会上,王咏梅对涉及 恒邦股份 2025年一季报的议案投出弃权票。投出弃权票的理由包含 恒邦股份 2025年一季报中关于安全生产的论述,未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事故对其财务情况的影响,和后续生产经营的危险纠错机制。
恒邦股份 在2025年一季报中,仅披露了3月23日 山东省 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烟台牟平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8·3”较大灼烫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4月19日, 恒邦股份 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王咏梅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咏梅因工作忙碌,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5月14日, 恒邦股份 开盘下跌,总市值124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