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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侮辱雷军、小米,一博主被判道歉并赔6万元!雷军微博已限制评论

查看信息来源】   5-14 2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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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傍晚,@小米法务部发文:最近,就小米公司与自媒体“民之力”(又名“网络一兵”)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存在侮辱、诽谤行为,侵害了小米公司的名誉权。判令被告删除在抖音、头条、哔哩哔哩、西瓜视频、快手、微信视频号、微信公众号平台账号内发布的侵权内容,发布声明消除给小米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赔偿小米公司各项损失合计6万元。

  小米法务部还附上了该站长签名的道歉信:“这些视频造成公众对雷军先生及小米公司发生负面认知,对雷军先生及小米公司品牌形象均造成了严峻的损害。经法院判决认定,我的表现严重地侵犯了雷军先生及小米公司的名誉权,对此我深感愧疚与悔恨!在此,我向雷军先生及小米公司致以我最真挚的歉意!”

  5月13日,@小米法务部就关于诉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诋毁一案发布声明:

  2023年8月31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聚好看公司通过其微博账号“Vidda官方微博”发布侮辱、贬损小米公司的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损害了小米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法院判令:聚好看公司在“Vidda 官方微博”账号置顶位置,连续七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另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流失及合理开支合计55万元。

  最近,我司收到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聚好看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从语义、语境、特定主体对应性分析,再结合公众认知,一审法院认定聚好看公司发布的微博内容指向小米结论正确;聚好看公司将小米公司视为竞争对手,将与小米公司类似的“年轻人第壹台好电视”、“我们的征途是真实的星途大海”作为宣传口号,在此环境下,通过标注拼音试图遮掩指向性,主观存在恶意,且在双11全球购物狂欢节节点发布,进一步证明其通过诋毁竞品提升自身销量的意图。

  另外,还值得注意的是,在5月14日,雷军更改微博设置,只允许关注100天以上的粉丝评论。

  雷军此前曾在个人微博称,“过去30多天,是我开办小米以来最艰难的一段时期”,该话题当日迅速冲上微博热搜榜第壹。

  雷军还表示,这段时间静下心来,仔细思考,的确有一些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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