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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未按规定落实备付金管理制度 - 易家万通支付被罚53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5-21 18:27:54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分行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公示表显示,兰州易家万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易家万通支付”)因未按规定落实备付金管理制度,被警告,并罚款53.23万元。

  因对易家万通支付“未按规定落实备付金管理制度”犯法行为负有责任,当时担任易家万通支付合规风控部门经理马某德被警告,并罚款5.97万元。

  记者了解到,支付机构备付金违规处罚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相关的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办法。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存放、使用或划转客户备付金,挪用、借用、占用备付金,和商业银行、清算机构违规从事备付金业务等行为,将受到严肃惩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对于违规行为,央行将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至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至200万元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央行将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如果违规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易家万通支付建立于2008年,注册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于2012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甘肃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2024年支付业务类型调整后,支付业务类型集体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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