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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合计罚款3680万元 - *ST锦港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监管对公司及11人开出罚单
【查看信息来源】 5-29 22:24:57
5月29日,*ST锦港(SH600190,股票价格0.91元,市值8.22亿元人民币,此前简称 锦州港 )称,其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辽宁证监局对 锦州港 及相关责任人合计开出3860万元的罚单。
辽宁证监局表示,经复核,对有关人员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用。
公司存在三方面问题
经过辽宁证监局的调查, 锦州港 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第壹是 锦州港 未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对此,辽宁证监局认为, 锦州港 当时担任副老总兼总经理刘辉,当时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挺,当时担任老总尹世辉负有责任。
第贰是 锦州港 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查,2022年至2024年, 锦州港 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造成其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壹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就上述问题,辽宁证监局认为:刘辉决策、组织实施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李挺参与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尹世辉未审慎关注 锦州港 存在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当时担任副总经理张文博分管贸易业务,未审慎关注 锦州港 存在虚假贸易。
第叁是 锦州港 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部分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据调查,2022年至2024年,刘辉实际控制的企业通过虚假贸易等方式占用 锦州港 资金,相关交易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至2024年, 锦州港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锦州港 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辽宁证监局认为,刘辉决策、组织实施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担保事项。同时,其它人员也存在相应责任。
据《行政处理决定书》, 锦州港 的相关责任人有一部分要求举行听证会,但也有一部分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部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对相关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用。”辽宁证监局表示。
开出合计3860万元罚单
依据相关法律,辽宁证监局作出如下决定:对 锦州港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对李挺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对尹世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60万元罚款;对张文博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
同时,辽宁证监局对其它8名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上述罚款合计3860万元。
另外,辽宁证监局称,李挺作为当时担任 锦州港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参与实施财务做假及其它信息披露犯法行为,行为极其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而且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李挺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次辽宁证监局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处罚对象当中并未包含刘辉,据介绍,刘辉将另案处理。
去年, 锦州港 收到公安机关及有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锦州市 公安局决定对刘辉、李挺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另外,5月29日, 锦州港 收到了上海证交所《关于对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事项的监察管理工作函》。
锦州港 因多年年报虚假记载,触及《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上海证交所要求,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顶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