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赔偿胖东来40万元、道歉30天!-红内裤-事件博主案一审判了

查看信息来源】   5-30 7:34:09  

  5月29日深夜, 许昌市 魏都区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了胖东来起诉“红内裤”当事人“两个小段(小)”的一审结果。

  5月28日, 许昌市 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 许昌市 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偿 许昌市 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流失合计40万元。

  截至5月30日8时,“两个小段(小)”的账号尚未发布道歉声明。

  公开资料显示,段某出镜的用户昵称为“两个小段”抖音账号拥有130余万粉丝,“两个小段(小)”抖音账号拥有5万左右粉丝。

   许昌市 魏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段某作为拥有百万粉丝的自媒体从业者,理应知道网络流传的广泛性、即时性和互动性,应当预见到发布不实视频可能会对被发布者造成不良影响,但在 许昌市 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处理投诉事项,段某没有核对我皮炎症状是否系案涉商品所致的情景下,仍在网络平台发布,存在主观过错,对 许昌市 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损害后果与段某发布视频的表现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依法认定段某的表现侵害了 许昌市 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名誉权。

  段某应当向 许昌市 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流失。基于 许昌市 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品牌影响力、营业收入规模和段某侵权行为造成的广泛不良影响,综合考虑段某的过错水平、认错态度、侵权行为的情节、流传范围和下架商品、送检引发的损失和支付的质检费用、维护权益合理支出等原因,法院酌定段某应当赔偿的经济流失数目为400000元。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 许昌市 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和段某当庭均表示暂不上诉。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30日,段某向 许昌市 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反馈其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出现掉色、穿戴后有过敏现象。2月2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将案涉货号商品下架。2月4日—5日, 许昌市 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将案涉品牌全系列商品和其它品牌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床品等商品进行下架。

  2月4日,段某通过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视频,主要内容为案涉红色女士内裤品质存在问题并致其过敏,并据此对商品品质和服务行为作出贬损性评价。

  2月6日, 许昌市 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安排旗下公司对包含案涉富妮来红色内裤及其它品牌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等商品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相关商品符合标准,为此支付检测费用14.36万元。

  2月14日,胖东来官方抖音号发布长达53页的《关于“红色内裤掉色、过敏和部门处理过程”的调查报告》。综合三家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可以认定,胖东来服装部销售的 中山市 民伟制衣有限公司旗下“富妮来品牌”女士基础舒适内裤为合格商品。

  报告还表示,顾客在互联网上表达自身实际使用过程及情绪化的感受,但其在产品未经鉴定和鉴定结果出具前,且医院医师也无法作出直接因果关系结论的情景下,定论产品掉色引起过敏、发表胖东来所售商品“品质有问题”的表述,且公示了该商品品牌信息。流传误导性信息,让众多消费者对胖东来品牌及该商品品牌和公司均发生疑问。并造成其它零售商场逐渐下架该品牌产品和生产工厂订单被取消。

  对此,胖东来表示,对于任何侵害胖东来公司名誉、商誉等合法权益的表现,胖东来法务将坚决依法维护权益。综合评估胖东来品牌价值及社会影响力,对于严重侵权的表现,原则上追究责任金额很多于100万元。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繁体中文